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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零九章西夏地方军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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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厢甘州甘肃军司驻扎于甘州(甘肃张掖地区)。

西厢瓜州西平军司驻扎于瓜州(甘肃敦煌地区)。

西厢黑水镇燕军司驻扎于黑水城(内蒙古额济纳旗地区)。

东厢白马强镇军司驻扎于娄博贝(内蒙阿拉善左旗吉泰兰地区)。

东厢黑山威福军司驻扎于黑山(夏州以东的黑山,陕西榆林附近)。

每厢各辖六监军司,全国共分为十二监军司,相当于十二个军区。

各监军司由都统军、副统军、监军使及下设之指挥使、教练使、左右侍禁官等分掌驻军事务。

每个监军司的都统军等职都由李氏皇族或党项部落首领担任,甚至是世袭。

所以十二个监军司亦可看做是十二个部落,这十二个部落与李家共同执掌夏国军政。

所以夏国体质看似封建,实则内里依旧是部落联盟制。

因为二十监军司下辖看似有州县,其实每个州县属于各地监军司所辖,属军管制度。

依次可见夏国的监军司属于军政一体制度。

同时每个监军司各辖兵额四万左右,有个别的甚至高达五万人,全国地方军共有五十万左右。

而夏国的地方军兵制是多而杂,有党项的部落氏族兵,有用汉人甚至是其他民族所组建的外族兵。

其两族兵制也各有不同。

首先夏国实施的是全民皆兵制度,也就是说民就是兵,兵就是民。

平常无战事时,只有党项人半耕牧,半军事,维持夏军的军事框架。

只有在发现战争之后,夏国才会在民间征召,扩大军队规模。

同时党项兵实施的是具有党项宗族血统的一种氏族征兵制度。

氏族兵制的特性就是在党项宗族里依据部族为一个单位,一支部族地方武装就是一支军事力量。

无论是战时征兵还是平时服兵役,都是采用以帐为依据(一家一户)为一个单位,而摊派兵役。

男性龄至十五岁时称之为丁,就要开始接受服兵役的义务。

夏制,男子年十五为丁,二丁取一人为正军。

从接受服兵役的两丁中遴选录用一人划归为正军。

再从兵役四丁里面调派两人跟随军队做苦力(杂徭),也称之为负担。

由正军与负担联合构成的一个基层军事单位“抄”,也是西夏兵制组织中最小的一个单位。

其中正军为战兵,丁为辅兵,负担为民夫。

抄为夏军事组织中的基层单位,一人为一抄,四丁为两抄。

党项部族所有征调兵士均由其所在的宗族部落头领统辖。

而党项军队编制则是彷北宋军制建立都、营、团、军四级编制。

每一个监军司下辖四五个军,依次组成夏国的地方军事力量。

每个监军司除了党项兵之外,亦有外族兵团。

其中外族兵大部分都为汉人,这些汉军以往是由俘虏组建,后来直接以当地汉民组建,谓之撞令郎。

这些撞令郎往往会作为前锋使用,在战争开始时负责发起第一轮冲锋,目的就是为了降低党项羌氏族兵士的伤亡。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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